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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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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启重要公告

发布时间:2007-07-12 16:14:00
尊敬的华启数据用户: 您好!   自今年5月起,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十部委开展了《联合打击淫秽色情专项行动》,中国互联网协会也发起了“文明办网 自查互查”的活动。为了以全新的互联网风气迎接党的十七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树立和弘扬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国内最大的信息化基础应用服务运营商之一,华启数据将在全国范围内积极配合相关部委和组织展开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倡议广大用户从自律开始,净化网络空气,营造健康向上的绿色网络环境。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应国家相关公安机关要求,华启数据现正式提醒广大用户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为了保证您的网站能够正常运行,华启数据郑重提醒您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进行自查自纠:已经备案的BBS网站,请务必严格检查自己网站内容中,特别是BBS上的内容和链接,是否出现各类有害的网络色情、赌博、违禁产品等违法的内容,一旦发现请立即自行删除!如因网友BBS发言涉及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关闭您的网站。   2.主动办证: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对于“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及备案”的相关规定,凡提供BBS服务的网站,必须事先到当地主管部门办理网站ICP备案及BBS专项审批备案,否则均属违法经营。请按照信息产业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尽快向您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材料。   3.未按照相关规定备案并存有非法内容的BBS网站,请尽快自觉清理内容或关闭论坛及网站。   4.针对以上三种情况,如因用户本身存在违法行为或监管不严导致BBS的发言涉及违法行为的,华启数据受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委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前提下,协助以上部门依法查处,并关闭您的论坛或网站。因网站BBS上提供的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网站所有者承担!   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部门网站: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http://vote.mps.gov.cn:9080/gab/flfg/info_detail.jsp?infoId=269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http://www.mii.gov.cn/art/2005/12/17/art_524_1649.html信息产业部 http://www.mii.gov.cn/ 公安部 http://www.mps.gov.cn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您通过电话、邮件或在线联系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华启数据客户服务中心将为您提供热情细致的解答与帮助。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华启一如既往的支持与合作! 华启数据.新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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